索引號: | 014236233/2023-00940 | 分類: | 國土資源、能源\電力 通知 | ||
發布機構: | 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通政辦發〔2023〕5號 | ||
成文日期: | 2023-01-19 | 發布日期: | 2023-01-1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區政府辦公室轉發區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通州區電力接入工程政企共擔管理機制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
索引號: | 014236233/2023-00940 | ||||
分類: | 國土資源、能源\電力 通知 | ||||
發布機構: | 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
文號: | 通政辦發〔2023〕5號 | ||||
成文日期: | 2023-01-19 | ||||
發布日期: | 2023-01-19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稱: | 區政府辦公室轉發區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通州區電力接入工程政企共擔管理機制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
區政府辦公室轉發區發展改革委等部門
關于通州區電力接入工程政企共擔管理機制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南通高新區管委會,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行政審批局、區市場監管局、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通州區供電公司《通州區電力接入工程政企共擔管理機制實施辦法(試行)》已經區人民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通州區電力接入工程政企共擔管理機制
實施辦法(試行)
區發展改革委 區財政局 區住房城鄉住建局
區審計局 區行政審批局 區市場監管局
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通州區供電公司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權責相符、清費順價、標本兼治、穩步推進”原則,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21〕55號)等文件要求,科學合理界定政府、企業、用戶權責關系,進一步規范用戶建筑區劃紅線外電力接入工程費用,降低電力接入工程建設成本,進一步深化供電行業“放管服”改革,優化電力營商環境,提升“獲得電力”水平,切實推進我區供電行業高質量發展。
第二條 本實施辦法適用于通州區(含南通高新區)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2021年3月1日后通過出讓或劃撥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新建及改擴建項目,通州區供電公司和政府的投資界面應延伸至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除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另有規定外,不得由用戶承擔建筑區劃紅線外發生的任何費用。
第三條 電力接入工程是指從用戶建筑區劃紅線(或產權分界點)連接至公共管網發生的入網工程,不包含企業提出的超標準供應或個性化需求的延伸服務。
第二章 工作原則
第四條 按照“政企共擔、保障投資、先試先行”的原則,建立政府、供電公司共擔電力接入工程費用的管理機制,落實省政府關于延伸電網投資的相關規定,進一步明確政府、供電公司、用戶三方在延伸電網投資中的權責界面,以用戶用電需求為導向,推行政府、供電公司、用戶三方高效協同的供電報裝服務,打造一流電力營商環境。
第三章 投資界面
第五條 低壓小微企業電力接入工程。低壓小微企業的電力接入(含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戶及其他符合投資標準的用戶,配置容量200千瓦及以下),電力接入工程由通州區供電公司承擔投資建設,采取0.4千伏及以下供電,通州區供電公司投資建設的電力接入工程范圍為公共管網至電能計量箱,計量箱宜設置在用戶建筑區劃紅線內。
第六條 新建居住區電力接入工程。工程涉及的電氣和土建由政府承擔投資建設,并辦理相關的規劃、環評、穩評、安評、施工等行政審批手續,負責落實占地、青苗補償等費用并處理相關事宜。新建居住區電力接入工程的范圍為公共管網至居住區建筑區劃紅線內前置環網柜、分支箱(含前置環網柜、分支箱)。
第七條 除新建居住區以外的電力接入工程。10(20)千伏高壓工業用戶電力接入工程,電力接入涉及的電氣部分由通州區供電公司承擔投資建設;電力接入涉及的土建部分由政府承擔投資建設,并辦理相關的規劃、環評、穩評、安評、施工等行政審批手續,負責落實占地、青苗補償等費用并處理相關事宜。其中,土建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線路通道、電纜管溝廊道、設備土建基礎。
對于零散10(20)千伏用戶,以用戶建筑區劃紅線外線路接入桿塔、分支箱、環網柜、開關站等公用設備的連接點,或建筑區劃紅線內線路接入公共開關站的連接點為產權分界點;對于園區10(20)千伏及以上用戶,以園區建筑區劃紅線內、用戶建筑區劃紅線外線路接入桿塔、分支箱、環網柜、開關站等公用設備的連接點為產權分界點。
35千伏及以上高壓工業用戶電力接入工程,電力接入項目獲江蘇省電力公司批準后,實施的投資界面同10(20)千伏高壓工業用戶電力接入工程。
第四章 資金管理
第八條 政府承擔資金的管理。通州中心城區建管養區域范圍以內由政府承擔的電力接入工程部分,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21〕55號)、《區政府辦公室轉發區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清理規范通州區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通政辦發〔2021〕46號)及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要求,委托供電企業建設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資建設,費用納入區級財政預算管理;涉及南通高新區的,按現行土地出讓收益分成辦法,由通州區與南通高新區分擔。區住房城鄉建設局需根據城區供電專項規劃,結合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按照項目實施的必要性,科學制定年度區級政府投資電力接入工程建設方案和投資計劃,按區本級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規定報區發展改革委入庫;區財政局根據年度可用財力開展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經區委、區政府審議后列入區本級政府投資項目正式投資計劃,由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按規定組織實施。通州區供電公司協助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滾動開展儲備項目電力接入工程建設規模的調研、評估和測算。
中心城區范圍以外需由南通高新區、鎮(街道)承擔的電力接入工程部分(含新建居住區項目電力接入電氣、土建工程、10(20)千伏及以上用戶電力接入土建工程建設資金,以及工程建設涉及到的行政審批規費和占地、青苗補償等其他費用),由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測算并納入年度財政預算管理。
涉及封閉運作的,按片區開發運行機制參照執行。
政府為地塊配套的相應電力接入工程投入應計入地塊開發成本。
第九條 供電公司承擔資金的管理。通州區供電公司根據項目備案和土地出讓情況,測算需由通州區供電公司承擔的電力接入工程項目建設資金,低壓、10(20)千伏項目按年度向省電力公司進行申報;35千伏及以上項目根據客戶用電需求提前做好電氣工程可研、設計方案,按項目向省電力公司進行申報。
第十條 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審計局、區行政審批局等部門會同通州區供電公司,通過優化工程定額標準、加強規劃設計,優化建設方案、集約化建設等手段,切實提高客戶電力接入效率,加強資金管理,降低企業經營成本,進一步優化提升電力營商環境。
第五章 實施流程
第十一條 低壓小微企業電力接入工程。辦電環節為“受理簽約、施工接電”兩個環節,通州區供電公司提供全過程服務。實行報裝資料現場收集、受電和接入方案現場制定、設計施工圖紙現場編制、物料清單現場出具的服務模式,方案、設計、施工勘察一體化實施。
第十二條 新建居住區電力接入工程。
1. 新建居住區電力接入建設投資單位(中心城區為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中心城區以外為各鎮(街道),簡稱建設投資單位,下同)根據土地開發情況第一時間向通州區供電公司申請接入用電;通州區供電公司接到申請后,向建設投資單位提交“接入工程工作聯系單”,并與建設投資單位充分溝通后擬定初步路徑方案,由區住房城鄉住建局牽頭對該初步路徑方案進行審查,單電源10個工作日內確定方案,雙電源14個工作日內確定方案。所涉費用應與區財政局或各鎮(街道)年度財政預算基本相符。
2. 建設投資單位辦理路徑相關規劃手續,不超過1公里的電力排管工程10個工作日內完成、超過1公里的電力排管工程30個工作日內完成規劃報批手續。取得規劃手續后委托有相關資質的設計單位開展土建、電氣設計,10個工作日完成施工圖設計。初步設計方案由投資項目工程建設中心按規定組織評審。建設投資單位將設計資料提交相關審圖機構按規定組織評審,通州區供電公司參加,5個工作日內完成施工圖審查。
3. 電力接入工程設計經評審通過并出具書面評審意見后,建設投資單位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設計圖紙完善并將工程預算、圖紙送區財政局進行財政審核、確定工程造價,區財政局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工程的財政審核工作并出具財政審核報告。
4. 建設投資單位根據財政審核報告研究確定相應的下浮率后委托供電企業建設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資建設,按規定確定電力接入工程建設單位(簡稱工程建設單位),同時明確工程竣工時間,加強監管,確保如期完工。
5. 工程建設單位在實施前向通州區供電公司提交開工備案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監理單位資質及進網作業許可等資料);根據通州區供電公司要求在建設過程中提交中間檢查和竣工驗收申請資料(含監理資料)。
6. 通州區供電公司對新建居住區電力接入工程建設進行全過程質量監督,驗收合格后通州區供電公司負責開展接入工程的投運。
第十三條 除新建居住區以外的電力接入工程。
1. 無土建工程的電力接入工程由通州區供電公司承擔投資建設,通州區供電公司接到建設投資單位的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組織現場勘察并確定方案,建設投資單位10個工作日內完成規劃手續辦理,完成規劃手續辦理后通州區供電公司在40個工作日內完成設計、施工、送電,建設投資單位協同做好群眾工作。
2. 有土建工程的電力接入工程,土建工程部分參照本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 費用結算管理。
通州中心城區建管養區域范圍以內由政府承擔的電力接入工程部分,工程竣工后,工程建設單位30個工作日內向區審計局報送工程竣工結算審計資料。區審計局在90個工作日內完成工程審計。工程建設單位與區住房城鄉住建局結算。
中心城區范圍以外由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或封閉運行單位)承擔的電力接入工程部分,工程竣工后,工程建設單位30個工作日內向區審計局報送工程竣工結算審計資料。區審計局在90個工作日內完成工程審計。工程建設單位與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或封閉運行單位)結算。
通州區供電公司承擔的電力接入工程部分由通州區供電公司組織審計、結算,費用由通州區供電公司列支。
第六章 重點工作要求
第十五條 強化超前謀劃。根據《南通市通州區區域供電專項規劃》(2018-2025),結合片區開發建設需要,提前謀劃片區電力接入工程總體方案,按照適度超前、集約節約原則,適時組織開閉所等公共電力設施建設。通州中心城區建管養區域范圍內由區住房城鄉住建局牽頭,中心城區范圍以外的由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負責,通州區供電公司配合做好技術方案指導等工作。
第十六條 強化政企協同配合,超前對接項目用電需求。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統計2021年3月1日以后通過出讓或劃撥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規劃建設用地及項目情況,定期提供供地信息至通州區供電公司,作為電網延伸的依據。通州區供電公司根據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提供的年度項目計劃,建立儲備項目庫,提前對接儲備項目的用電需求,及時調整電網規劃。對于取得工程建設許可的儲備項目,提前開展接入設計、可研、初設等業擴前期工作。
第十七條 簡化行政審批手續,提速電力接入工程建設。由區行政審批局牽頭,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公安局、區城管局、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通州區供電公司等單位協同配合,簡化電力接入工程行政審批流程,電力接入工程實施聯合踏勘、并聯審批。
對利用現有管溝和現有回路增設低壓線路,500米及以下不涉及增設環網柜、分支箱和線桿的(不含穿越城市主、次干道、重要基礎設施的)高壓短距離電力工程施工,涉及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城市綠化移(伐)的,可實行“聯合踏勘、先行施工、事后報備”。由工程建設單位提出申請,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組織區公安局(交警大隊)、區城管局、通州區供電公司等單位聯合踏勘,符合要求的,相關部門現場確認,工程直接實施,事后由工程建設單位進行手續報備、繳納費用。
對其他電力接入工程,實現電力接入方案、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城市綠化移(伐)等事項并聯辦理,由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組織相關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不含公示)辦結。
第十八條 明確政電企三方責任,推行接入工程契約服務。供電公司以客戶實際用電設備為依據,加強報裝容量的審核。政府相關主管部門以用戶生產和用電性質為依據,加強用戶重要性等級的審核并出具書面認定意見。建立政府、供電公司、用戶三方契約機制,按照政府承諾的線路通道、電纜管溝管廊等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及建設時長,供電公司承諾的電力接入服務標準及業擴配套工程建設時長,客戶承諾內部工程建設時長及投運后用電量水平,通過三方契約,保障政府、供電公司、客戶在電力接入過程中的合法權益,平等承擔責任義務,推進行業高質量發展。
第七章 特殊項目處理原則
第十九條 明確特殊收儲項目接入工程費用方案。對于區政府明確的成片開發區域等個別特殊項目,由于涉及儲備面積較大,由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相關部門專題研究,根據本通知確定的標準和原則,一事一議明確接入費用方案。
第八章 管線資產權屬及運維養護
第二十條 為進一步理順產權責任,強化電網安全管理,持續提升供電可靠性,由政府、供電公司共擔的電力接入工程項目建成后,對于政府承擔的部分,形成的固定資產由政府與供電公司簽訂移交協議,無償移交給供電公司。電力接入工程的后續維修、養護和更新、改造費用由供電公司負責。
第九章 行業管理
第二十一條 區發展改革委應按照優化營商環境、減輕社會負擔和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的總體要求,督促通州區供電公司妥善處理好政策過渡期的工作銜接,保障各類項目的正常建設運營。區發展改革委要加強電力接入工程建設監管,督促電力行業按照基礎配置標準建設接入工程。
第十章 建設標準
第二十二條 電力接入工程應按照國家、行業、地方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實施。包括但不限于:
1. 《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范》(GB 50061-2010)
2. 《電力用戶業擴報裝技術規范》(DL/T 1917-2018)
3. 《居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標準》(DGJ32/TJ11-2016)
4. 《配電網技術導則》(Q/GDW 10370-2016)
5. 《居住區供配電設施施工及驗收標準》(DB32/T 963-2020)
6. 《配電網施工檢修工藝規范》(Q/GDW 742-2012)
7.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第2部分:電力線路》(DL5009.2-2013)
8. 《國家電網公司關于印發電力電纜通道選型與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家電網運檢〔2014〕354號)
第二十三條 設計深度應達到以下標準:
1. 架空配電線路設計施工圖紙應包含設計說明書、平面路徑圖、電氣接線圖、桿型裝配圖、特殊桿塔基礎圖、接地裝置圖、特殊工藝圖和桿塔明細表、大宗物資及輔助材料清單等。
2. 電纜配電線路設計施工圖紙應包含設計說明書、土建路徑圖(應包含電纜標志設置點、電纜溝、管、井設置位置、電纜中間接頭位置及編號)、電纜溝(管、井)的平斷面圖、設備基礎圖、接地裝置圖、電氣接線圖、特殊工藝圖和電纜清冊、設備材料清單等。電纜終端、中間頭附件以及施工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應在設計說明書中加以描述。
3. 對涉及拆舊的工程,應在設計說明書中明確拆舊的范圍,列出拆舊物資的清冊,并將拆舊物資的拆除費用和運輸到指定地點的費用列入工程預算。
第二十四條 電力接入工程設施應采用技術成熟、少(免)維護、低損耗、小型化、具備可擴展功能的設備,各類設備關鍵組部件應采用優質品牌產品,設備品質不低于供電企業負責建設、服務期間的設備選用水平。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實施辦法(試行)自發文之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對于自2021年3月1日起,至本實施辦法(試行)發布前,通過出讓或劃撥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新建及改擴建項目,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各方商議確定電力接入費用方案。
第二十六條 涉及南通高新區范圍內的按區政府賦權和職責分工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實施辦法(試行)如與上級相關文件有不一致之處,以上級相關文件為準,如上級文件有新修訂內容的,本實施辦法(試行)將相應地進行修訂、調整和細化。
區政府辦公室轉發區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通州區電力接入工程政企共擔管理機制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