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通州區電力接入工程政企共擔管理機制實施辦法(試行)送審稿》的編制說明
來源: 通州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發布時間:2023-01-20 15:12 累計次數: 字體:[ ]

一、起草背景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21〕55號)、《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發改委等部門關于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實施細則的通知》(通政辦發〔2021〕72號)文件精神,經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2021年12月30日區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區政府辦公室轉發區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通政辦發〔2021〕46號)。就電力接入方面,通知明確了政府、供電企業、電力用戶的三方責任,確定了主要目標。為進一步明細區鎮兩級相關單位在電力接入工程建設中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流程,優化電力營商環境,研究制定本實施辦法。

二、起草過程

2022年9月起,廣泛收集省內各地的具體做法,對我區相關項目“電力接入”情況進行了分析,會同相關部門經過多輪修改形成了《通州區電力接入工程政企共擔管理機制實施辦法(試行)》初稿。11月12日,區政府張連清副區長召開專題會議,對實施辦法進行了研究,提出了修改指導意見,12月23日,區長辦公會議集中討論,優化內容,最終形成了此次送審稿,現提請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

三、主要內容

實施辦法中包括正文及附則十一章,共二十七條,主要對第四章“資金管理”、第五章“實施流程”、第六章“重點工作要求”進行了細化,明確了每一個環節、每一個部門的具體責任,其余章節按照2021年區級實施方案總體要求執行。

第四章“資金管理”,具體闡述了電力接入工程資金分擔比例。

1. 通州中心城區建管養區域范圍以內由政府承擔的電力接入工程部分委托供電企業建設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資建設的費用納入區級財政預算管理;涉及南通高新區的,按現行土地出讓收益分成辦法,由通州區與南通高新區分擔。中心城區范圍以外需由南通高新區、鎮(街道)承擔的電力接入工程部分由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測算并納入年度財政預算管理。涉及封閉運作的,按片區開發運行機制參照執行。政府為地塊配套的相應電力接入工程投入應計入地塊開發成本。

2. 供電公司根據區住建局提供的土地儲備計劃情況,按電壓伏數分類測算由供電公司承擔的電力接入工程項目建設資金,特別是35千伏及以上項目要根據客戶用電需求提前做好電氣工程可研、設計方案,按項目向省電力公司進行申報。

第五章“實施流程”,詳細闡述了低壓小微企業、新建居住區、新建居住區以外電力接入工程的實施流程和費用結算管理模式。

1.低壓小微企業接入工程由供電公司提供全過程服務。

2. 新建居住區電力接入工程按照建設投資單位會同供電公司擬定初步路徑方案,由住建部門牽頭審查;建設投資單位辦理線路走向規劃手續,投資項目工程建設中心評審初步設計方案,相關審圖機構評審施工圖;建設投資單位根據評審意見完善設計圖紙并報財政審核確定工程造價,由區財政出具財政審核報告;建設投資單位按相關規定確定工程建設單位,同時加強監管,明確竣工時間;工程建設單位在實施前和建設過程中根據供電公司要求提交開工備案、中間檢查和竣工申請資料(含監理資料);供電公司負責全過程質量監督,驗收合格后開展投運等6項步驟依次實施。

3.新建居住區以外的電力接入工程中無土建工程的由供電公司承擔,有土建工程的參照新建居住區電力接入工程組織實施。

4. 通州中心城區建管養區域范圍以內由政府承擔的電力接入工程部分由工程建設單位與住建部門結算;中心城區范圍以外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或封閉運行單位)承擔的電力接入工程部分由工程建設單位與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或封閉運行單位)結算;供電公司承擔的電力接入工程部分由供電公司組織審計、結算,費用由供電公司列支。

第六章“重點工作要求”,重點闡述了相關工作要求。一是強化超前謀劃。通州中心城區建管養區域范圍內由住建部門牽頭,中心城區范圍以外的由南通高新區、各鎮(街道)負責,供電公司配合做好技術方案指導等工作。二是政企協同配合。區資規局定期提供供地信息,供電公司建立儲備項目庫,按需調整電網規劃。三是簡化審批手續。由區行政審批局牽頭,區發改委、區住建局、區城管局、區公安局、區資規局、供電公司等單位協同配合,簡化電力接入工程行政審批流程,電力接入工程實施聯合踏勘、并聯審批。四是明確三方責任。建立政府、供電公司、用戶三方契約機制,保障政府、供電公司、客戶在電力接入過程中的合法權益,平等承擔責任義務,推進行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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